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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罪犯亲属为何屡屡被骗?

2000-08-22 来源:光明日报 李煦 牛爱民 我有话说

北京市司法机关首次向新闻界披露:近来,一些从事诈骗活动犯罪嫌疑人的“黑手”伸向了正在服刑罪犯的亲属。有关部门和罪犯亲属应引起高度警觉。

据北京市检察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调查,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关押的罪犯中,目前已查实的服刑罪犯家属被骗案件30起,其中既遂19起,共诈骗现金30700元,此外,还有香烟、药品等一批生活用品。

此类诈骗案件的诈骗手段主要有冒充监狱干警,以可以帮助正在服刑的罪犯办理减刑、假释或释放手续为名从事诈骗;冒充监狱工人甚至以刑满释放人员的身份,到正在服刑的罪犯家中,以有熟人可以帮助疏通关系、催讨在监狱中的欠款以及带钱物到监狱看望服刑罪犯等为由骗取钱物。

记者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的监狱中采访了一名叫杨累范的罪犯。他在刑满释放后仅1个月,就因冒充监狱干警到正在服刑的罪犯家中从事诈骗活动,再次被法院判有期徒刑2年。据他交待,在对罪犯家属进行诈骗时,为了赢得罪犯亲属的信任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私刻了公章,购买了介绍信和收据,并先后到3名正在服刑的罪犯家中,以办理释放手续为由,共骗得现金3700元。

司法机关分析认为,罪犯亲属屡屡被骗的主要原因一是从事诈骗的多为刑满释放人员,他们对罪犯在监狱里的改造情况及服刑罪犯家中情况比较了解,加之有充分准备,容易赢得服刑罪犯亲属的信任;二是有些罪犯亲属法制意识淡薄,对监狱执法工作存在错误认识或不了解,并且心存侥幸心理,为了使亲人得到照顾、减刑、早日回家,总想托熟人、找关系、走捷径;三是有的罪犯亲属存在畏惧心理,明知是骗术但仍给钱,害怕报复。(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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